王某是一名无业人员,却一直冒充交管大队大队长,以假身份骗取一名女子的信任,并先后向受害人诈骗钱财15万元。10月14日,达茂旗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王某批捕。
据介绍,犯罪嫌疑人王某,1966年出生,内蒙古乌海市人。2010年3月,王某化名“王炜”,身着警服来到达茂旗,自称是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,月薪6000元左右。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受害人塔某,二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。
在三年多的交往中,王某每次来找塔某均身着警服,并向塔某出示过附有照片的警官证和驾驶证,以博取塔某信任。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间,王某以买房、搞工程、办驾驶证或安排工作等名义,多次向受害人塔某借款共计15万元。今年4月份起,王某开始拒绝接听塔某电话,情急之下,塔某在今年国庆节去乌海市找王某,并在火车站遇到王某,将其扭送到公安局,这才揭穿“王炜”的身份。
10月5日,塔某到达茂旗公安局报案,10月6日,王某被刑事拘留。10月14日,达茂旗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。(贾荣)